发布日期:2025年4月25日
生效日期:2025年4月25日
导言
欢迎您使用“朋友云”系统及相关服务!
“朋友云”系统及相关服务,是指交个朋友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方(下称“公司”“我们”)以网页或其他随技术发展出现的创新形态方式向您提供的系统运营及服务。本《朋友云服务协议》是您与我们之间就您注册、登录、使用(以下统称“使用”)朋友云系统所订立的协议(下称“本协议”)。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协议终止、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以粗体标注的条款)。如您根据页面提示,点击或勾选表示接受或同意的按钮,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访问、浏览、登录、使用或接受朋友云的账号及/或任何功能,即视为您已详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内容并同意本协议,自愿接受本协议和“朋友云”相关规则及后续不时更新的版本所涉内容的约束。若您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或不解,请勿直接确认或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所有朋友云已发布的或拟发布的各项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朋友云隐私权政策》《朋友云商家行为规范》《朋友云保密与信息安全及数据使用承诺函》等现行有效及将来不时发布的规则,及相关规则后续不时更新的内容)及您在使用公司提供的某一特定服务时可能需另行签订的协议、遵守的相关规则(如有)。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同样应当遵守。
就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某些功能及服务项目,可能会由公司关联公司向您提供,您知晓并同意接受上述内容,即视为接受该等安排并同意当公司关联公司向您提供该等服务时您与其双方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亦受本协议约束。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条 相关定义及解释
1.1 朋友云:是指由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域名为“friendscloud.com”为主的网页、客户端(包括但不限于小程序等)及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包括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互联网的 URL 及未来开发的其他应用,客户端适用的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PC、平板电脑、手机。
1.2 朋友云用户/用户:是指所有在朋友云注册成为用户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3 商家/您:是指根据朋友云的协议、规则,在朋友云上发布拟推广商品/服务等推广任务,以通过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完成对其商品/服务的推广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本协议中更多称“您”。
1.4 达人:是指公司旗下及/或公司关联公司旗下及/或公司合作的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合作的,具备一定创作能力、影响力及/或自媒体资源,有权向商家提供相应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5 达人机构:是指根据朋友云的协议、规则,拥有及/或管理一定达人资源且有权以自身名义对外达成推广服务合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公司、公司关联公司及与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合作的达人机构。
1.6 达人方:如无特殊说明,本协议中达人及达人机构合称“达人方”。
1.7 推广任务:是指商家为了推广其商品/服务,通过朋友云中不同类型的交易方式在朋友云发布的相关任务,具体包括拟推广商品/服务详情、费用信息、服务要求或标准等,具体以届时商家在朋友云展示的内容为准。
1.8 服务招商信息:是指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根据自身推广计划发布的招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体信息及招商时间、商品/服务种类、服务费用、商品/服务价格等计划内容和招商要求,具体以届时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在朋友云展示的内容为准。
1.9 推广服务:是指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在推广平台或其他推广渠道为完成商家发布的推广任务而向商家提供的包括商品/服务分享在内的任何推广、宣传服务。
1.10 服务合作协议:是指您和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就推广任务达成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书、报价单、订单等。
1.11 推广平台:是指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完成推广任务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快手”“淘宝直播”“京东直播”“微信视频号”“微博”“哔哩哔哩”“小红书”等。
1.12 销售平台:是指消费者可以向商家购买商品/服务的电子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店平台”“微信小店”“微博小店”等。本协议中与推广平台合称“推广/销售平台”。
1.13 有效销售额:是指消费者通过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从商家处获取并分享的商品/服务链接下单并完成支付的订单总金额,除去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或其他法定或约定事由退货之后的推广/销售平台规则规定的可结算总金额,具体以推广/销售平台对可结算销售额的规定为准。
1.14 公司关联公司:是指公司具有股权或协议上的控制、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关系的主体。
1.15 朋友云规则:是指公司在朋友云上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种规则、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与朋友云服务相关的相应规则及其他细则、规范、政策、通知、公告、解读、考核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1.16 法律: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适用并具有效力的各类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还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朋友云为您提供的服务包括推广任务发布与承接,服务招商信息发布与报名,商品/服务、资质、店铺、任务及订单管理,成交数据、带货数据、粉丝数据等相关数据分析等。
2.2 您确认并同意,公司、公司关联公司有权获取您在朋友云提供或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基本信息、商品/服务信息、推广任务等)、为向您提供相应服务的目的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上述信息。您知悉并同意,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推广服务,公司、公司关联公司有权基于您的上述授权:(1)在包括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在内的达人、达人机构自身宣传或其用于提供服务的账号宣传或引流活动中;(2)或在取得您一次性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授权的前提下,代表您参与其他推广平台/招商平台的招商计划/推广计划等以完成您商品/服务的推广、宣传,使用您在朋友云或线下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基本信息、商品/服务信息等)。
2.4 朋友云可能基于经营需求提供其他服务,具体以朋友云届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您理解并同意,该等服务可能由公司、公司关联公司提供,如您使用该等服务,需与该等服务提供方达成相关协议(如需)并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朋友云规则(如有)。
2.5 您确认,因您使用朋友云或要求朋友云提供特定服务时,朋友云可能会调用第三方系统或者通过第三方支持您的使用或访问,使用或访问的结果由该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结算功能:可能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以下分别或合称“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公司不保证通过第三方提供服务及内容的安全性、准确性、有效性及其他不确定的风险,由此若引发的任何争议及损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您需遵守该第三方与您达成的相关协议、用户规则或其他规则。
2.6基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向您提供的服务,您授权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将您在推广平台/销售平台中相关账号、店铺下的货品信息、货品链接等,以推广平台/销售平台允许的方式,同步至朋友云系统,以便您进行管理及开展后续操作(如提报审核等)。您知悉并同意,您无法通过朋友云系统管理您在推广平台/销售平台中相关账号、店铺下的货品链接、货品情况,如您需对相关事项进行管理,您需自行登录推广平台/销售平台进行操作。
2.7 基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向您提供的服务,您授权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根据其与您达成的服务协议、订单等内容在推广平台/销售平台以您的名义创建相应的合作内容,具体以推广平台/销售平台要求的为准,如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需要您配合的,您应无条件配合。例如:您授权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在抖音平台中通过您的店铺创建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旗下及/或合作达人的合作链接,并完成相应合作条件(例如佣金比例)的填报,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保证根据其与您达成的服务协议、订单中约定的内容进行填报。
2.8为了更好的向您提供商品/服务的推广宣传服务,以您和包括我们在内的推广宣传机构达成合作为前提,您授权并同意我们以您的名义,入驻其他具有招商功能的服务平台/与其他具有招商功能的服务平台合作(例如:杭州尽微供应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运营的“尽微好物平台”),并以您的名义,参与相关推广宣传机构在该服务平台发布的合作计划/招商计划。在此情况下,您进一步同意并授权我们向相关服务平台提供您向朋友云提供/授权朋友云取得的基本信息、商品信息、品牌信息等(以参与相关服务平台合作计划/招商计划所必要信息为限)、并从相关服务平台接收结算信息、法律文件信息或其他数据(以该数据系通过其他服务平台产生为前提)。
第三条 账户注册与使用
3.1 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朋友云服务前,您应具备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您应当停止注册、登录或使用朋友云,并由您及您的监护人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2 账号说明
3.2.1 账号获得及归属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朋友云账号并成为朋友云用户,但您仅享有该账号的使用权,该账号的所有权及有关权益归公司所有。
您理解并同意,根据本协议及朋友云注册程序,如您需正常使用朋友云服务,您可能还需按照朋友云注册程序进行实名认证、销售平台店铺绑定、推广平台信息填报等操作,具体操作步骤以朋友云实际展示的页面为准。
3.2.2 账号使用
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朋友云账号及您设置的密码登录朋友云。
由于您在朋友云的账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或企业信息、商业信息等,您的账号仅限您及您在朋友云认证或绑定的主体使用,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或完成朋友云认证/绑定操作,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您的账号。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或完成朋友云认证/绑定操作,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的账号所做的全部操作行为无效。若公司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账号注册人或有权使用者,或公司根据朋友云规则中约定的违约/违规认定程序及标准判断您对账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号安全及/或朋友云信息安全的,公司有权在未通知您的情况下,拒绝提供相应服务及/或终止本协议及/或冻结、停用、注销该账号,而无需向注册该账号的用户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要求您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3.2.3 不活跃账户收回
如您的账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您的账号可能被注销并不能再登录朋友云,所有朋友云服务将同时终止:
(1)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朋友云要求通过实名认证;
(2)连续一百八十日未登录朋友云;
(3)不存在未处理完毕的订单业务。
3.3注册信息管理
3.3.1信息真实、完整
您在注册、使用及管理朋友云账号过程中,您应按朋友云相关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信息/企业营业执照、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资质证明材料等),以便公司与您联系。
您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公司有权对您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第三方机构验证等形式)。如您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公司有理由怀疑为错误、不实或不合法的资料,公司有权不予审核通过。为免疑义,公司对您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不代表公司以任何形式认可、担保您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任何情况下,您均为所提供信息的第一责任人。
3.3.2更新维护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朋友云作为朋友云所有者必须对部分用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朋友云将依据法律规定、本协议及朋友云规则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并完成相关信息更新。
如朋友云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朋友云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朋友云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朋友云服务,朋友云对此不承担责任。
3.4账户安全规范
3.4.1账号安全保管义务
您的账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自行保管,朋友云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号密码或其他登录信息。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号、密码及相关登录信息,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朋友云。此外,您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
您理解并同意,因您主动泄露、或在账号信息的保管上、相关上网设备的网络安全维护上存在任何过失导致账号丢失、泄露、或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账号丢失、泄露,您应对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后果负责,朋友云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如朋友云因此产生相关支出,朋友云将有权向您追偿。
3.4.2账号行为责任自负
除朋友云存在法定过错外,您应对您注册账号项下的所有行为及其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选择服务、披露信息、授权第三方使用您朋友云账号及操作等行为)负责。
3.4.3日常维护须知
如您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号登录朋友云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联系朋友云。您理解朋友云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朋友云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朋友云存在法定过错外,朋友云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业务操作规则
4.1您理解并同意,您应按朋友云规则及流程进行推广任务发布、服务招商信息报名,授权我们通过朋友云以您的名义参与推广机构/合作机构在其他服务平台发布的招商计划/合作计划等操作,该等操作的具体要求、流程及方式,将在本协议及/或朋友云规则中进行规定,您应予遵守。
4.2您与公司达成服务合作协议后,应按照服务合作协议约定、朋友云、推广平台规则及流程要求及时提供商品/服务、素材、支付费用、成果验收等。
4.3支付服务
4.3.1您在与公司开展的经营活动中需要在朋友云中使用在线支付功能的,可能需要您与接入朋友云的支付机构签署相应协议并遵守该等协议的约定。您理解并同意,公司并非支付机构,具体支付服务由支付机构提供。
4.3.2您确认并同意,您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和支付机构根据与您签署的本协议和相关协议的约定、朋友云规则的规定,为收取您应向公司、公司关联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罚金、赔偿金等)的目的,将您的待结算款项或您相应账户余额扣划以支付约定或规定的服务费、罚金、赔偿金等款项给公司、公司关联公司。
4.3.3为您便捷地开通并使用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您同意并授权公司将您在朋友云留存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第三方支付账户信息、校验信息、交易信息及支付机构所要求的其他信息,提供给支付机构,以避免您重复向支付机构提交。
4.3.4您授权公司根据朋友云结算功能需要及朋友云规则,代您向支付机构选择所需的具体支付、结算服务,由支付服务机构按照朋友云中确定的结算等规则为您提供服务。
4.3.5您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
(1)您将通过朋友云接入的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进行资金充值、支付,用于您在朋友云上的相关费用结算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公司关联公司);
(2)您将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支付或收取通过朋友云结算的资金;
(3)就您在朋友云上达成的交易,授权公司为结算之目的,读取您通过朋友云的接入服务接入您在推广/销售平台账户后获取的账户信息及交易信息,并授权公司根据您确认并同意的相关协议及朋友云规则,进行相关费用的计算;
(4)公司将根据前述第(3)的结算结果在符合本协议及朋友云规则的前提下向支付机构发出结算指令,和/或将您的充值/支付/结算指令如实传递给支付机构,实现相关款项的支付。
第五条 您与公司的缔约
5.1您确认并同意,您通过朋友云设置相应推广任务的各项任务参数并发布需求的行为,是您向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发出的要约。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通过朋友云领取您发布的推广任务,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之间即就该等服务合作达成服务合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订单、承诺书、协议等形式,下同)。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发布服务招商信息的行为,是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对您做出的要约邀请,响应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的服务招商信息、进行报名操作是您向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发出的要约。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通过朋友云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并确认合作的,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之间即就该等服务合作达成服务合作协议。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就单次合作所达成的服务合作协议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实际向您提供相应的推广服务时生效(但服务合作协议就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您确认并同意,如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在向您实际提供推广服务时服务合作协议尚未达成的,则在后达成的服务合作协议自达成时生效且效力溯及至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实际向您提供推广服务时。
您确认并同意,如您已经授权公司以您的名义,在其他服务平台参与包括我们在内的推广机构/合作机构发布的招商计划,您和其他服务平台、推广机构/合作机构的业务合作关系以您与相关服务平台、推广机构/合作机构达成的协议/合同或其他约定内容为准,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约定的生效时点以您与服务平台、推广机构/合作机构的具体约定内容为准。
5.2您认可,前述服务合作协议生效后,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协议内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的,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您在前述操作过程中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达成的其他服务相关书面协议或任何一方向对方出具的承诺函,构成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服务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各方应当遵守。
5.3您确认并同意,如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在推广平台作为推广平台内服务商(如抖音平台招商团长或淘宝直播平台商品服务商,具体的名称以推广平台协议及规则规定为准)发布服务招商信息的行为,系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基于使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之间在朋友云的合作得以实际履行之目的,根据推广平台相关协议及规则要求所做出的行为,您在推广平台上向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发布的服务招商信息项下进行报名等行为及/或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对您在推广平台上公司发布的服务招商信息项下进行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的行为,均不视为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达成了新的合作或变更或解除了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在朋友云的合作内容,且就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之间的合作,如推广平台协议、规则以及您在推广平台填报的信息及合作内容、推广平台生成的订单等与朋友云协议、规则、合作订单等内容不一致的,以朋友云协议、规则、合作订单等为准,但本协议中明确约定按推广平台相关协议及规则内容执行的除外。
第六条 费用与结算
6.1 服务费用
6.1.1您确认并同意,对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提供的推广服务,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有权按照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之间的服务合作协议的约定或根据相关朋友云规则的规定收取相应的推广服务费。
您确认并同意,如您系通过授权公司,以您的名义在其他服务平台参与包括我们在内的其他推广机构/合作机构发布的招商计划的并完成推广/宣传合作的,相关推广服务费的结算以相关服务平台规则、您与其他其他推广机构/合作机构达成的约定为准。
6.1.2公司可能根据业务经营情况就对本协议约定的、朋友云规则规定的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包括对部分免费服务开始收费),届时公司将在相应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
6.1.3如您不同意公司对收费标准、方式等进行的修改、变更,您可停止使用朋友云提供的服务,否则视为您接受该等修改、变更并应当遵守和履行。
6.1.4您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通知相关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机构、推广/销售平台等)自您待结算资金中直接划扣相应的费用(如有),结算数据以朋友云或推广/销售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6.1.5推广服务费包括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佣金及/或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固定服务费,其中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佣金按照推广/销售平台确定的有效销售额计算(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佣金=有效销售额*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佣金比例)。
6.1.6您理解并同意,通过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推广的商品/服务的有效销售额将被推广/销售平台记录并作为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结算的依据。有效销售额以销售/推广平台系统统计的为准,公司不对其准确性负责。如您对相关数据有异议,您可申请公司予以认定。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销售/推广平台及/或朋友云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而导致不可找回的销售数据丢失不计算推广服务费。
6.2 结算及其他
6.2.1本协议项下的相关费用及结算按本协议等朋友云规则进行,但是,如您与公司达成其他约定的,以其他约定为准。
6.2.2您可按朋友云提供的功能查看成交金额等数据。
6.2.3您确认并同意,您应就通过本协议所述服务合作获得的收入自行承税费成本并根据法律规定向付款方开具相应发票。
6.2.4就您向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支付的费用,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将根据您提交的发票信息向您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您应保证您提交的发票信息真实、准确及有效,否则因此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6.2.5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收取的费用,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将根据您提交的发票信息向您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您应保证您提交的发票信息真实、准确及有效,否则因此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6.2.6您确认并同意,如推广平台就前述 6.2.4 及 6.2.5 条约定的发票开具以及关于通过推广平台线上结算的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固定服务费或佣金的支付相关事宜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则按推广平台的相关协议及规则约定的内容执行。
6.3 保证金条款
您理解并同意,朋友云可能向您收取保证金或类似费用,具体保证金缴纳、管理、使用及退还等内容详见届时签订的协议/合同。
第七条 用户信息的使用与保护及数据安全
7.1您理解并同意,为履行本协议,公司有权在朋友云的服务器上保存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注册信息、商品/服务信息、推广任务信息、绑定的店铺信息、通过朋友云接入服务获取的您在推广/销售平台账号的信息、成交数据、订单信息等);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公司有权使用和对外披露您的信息。更多有关个人信息收集、使用、保护等隐私权政策,详见《隐私权政策》,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
7.2您理解并同意,为便于您在朋友云更好地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之间进行账务核对,您授权公司可以获取商品/服务在推广/销售平台的订单信息等数据(以不包含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为前提)。
7.3对于您在使用朋友云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公司尊重并依法保护您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在此前提下,公司收集、记录的您在使用朋友云服务过程中及其他平台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与您经营性数据无关的相关数据及其权利归属于公司,且是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7.4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便于您更好地使用公司或公司关联公司的数据服务,您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对您在朋友云上的相关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分析并将您在朋友云上留存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注册信息、您在朋友云产生的信息、从您的销售/推广平台账户内获取的信息等)及相关加工、处理、分析结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该等结果的权利归属公司)进行商业化应用,以及用于对包括您在内的平台用户进行个性化推荐服务。您的前述授权是免费的且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的中止、终止、失效而中止、终止、失效。但本协议终止后,公司对外使用分析结果时,未经您同意,不得披露可识别为您的信息。
7.5为提高朋友云的交易效率,公司可在朋友云内展示您留存在朋友云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注册信息、您在朋友云产生的信息、从您的推广/销售平台账户内获取的信息等),亦可将上述信息作宣传推广使用、参与相关评奖或用于基于经营需要的其他用途。
7.6您保证您提供给朋友云的相关数据、信息均为您合法自有或已获得相关权利主体的有效授权,且您不将从朋友云获取的任何数据、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擅自获取、使用、传播朋友云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用户信息、支付信息、其他用户展示于朋友云的信息等。同时,您保证遵守《保密与信息安全及数据使用承诺函》,也保证遵守推广/销售平台有关其数据使用的各项规定。
第八条 您的声明、保证及限制
8.1您保证您的代理人(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受雇人、您在朋友云设置的人员、本协议约定的联系人及其他您委派的履行本协议的人员)已获得充分授权,并对代理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朋友云的操作行为及/或履行本协议、服务合作协议等协议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8.2您保证在使用朋友云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及法律、朋友云规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地全面履行相关协议,不扰乱朋友云、推广/销售平台的正常秩序,不在朋友云从事任何与约定交易、服务无关的行为。
8.3您保证不隐瞒任何可能对朋友云产生风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服务存在设计缺陷、质量瑕疵、权利纠纷、重大违约等。若您发生此类影响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商誉、正常经营、安全的事项的,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8.4您理解并同意,公司有权随时对您使用朋友云各功能的权限进行管理、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已开通权限、开通其他功能的使用权限等。
8.5您理解并同意,朋友云暂不支持就部分商品/服务、商品/服务类目达成服务合作协议,具体不支持的商品/服务、商品/服务类目以公司的公告或通知为准,公司保留随时调整该部分商品/服务、商品/服务类目的权利。
8.6您同意接收来自公司、公司关联公司发出的邮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广告、服务招商需求的推送信息、朋友云信息通知等)。
第九条 行为规范
9.1 信息内容规范
您在朋友云中发布的内容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尊重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发布法律禁止的下列信息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1)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12)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3)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4)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5)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6)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7)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8)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9)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20)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21)使用朋友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22)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23)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24)其他违反法律、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朋友云正常运营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9.2 软件使用规范
9.2.1 您应当对使用朋友云各项服务时的行为负责,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使用未经公司授权或许可的任何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朋友云服务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2)利用或针对朋友云服务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
- 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
- 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公司产品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 企图干涉、破坏朋友云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 伪造 TCP/IP 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 对朋友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软件的源代码;
- 违反法律、本协议、朋友云规则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9.2.2 在任何情况下,如公司有理由认为您任何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约定的,公司可独立进行判断并处理,且在任何时候有权在不进行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责任。
9.2.3 因朋友云会接入推广/销售平台商家的商品/服务链接,故您在推广过程中,您认可并有义务谨慎遵守推广/销售平台规则或规范。如有违反,亦构成本协议的违约,您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9.3 您理解并同意,除上述行为规范外,您在注册、使用朋友云服务过程还应当遵守《商家行为规范》。
第十条 内容的审查和责任
10.1您保证您对发表或者上传于朋友云、销售平台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链接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保证该信息不侵犯到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如您违反本条约定造成公司、公司关联公司被第三人索赔的,您应全额补偿公司、公司关联公司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10.2您在朋友云、推广平台发布信息前,应首先进行审查,查看是否有违规或存在归属权争议。一旦您在朋友云、销售平台发布信息,公司视为您已经进行审查。
10.3公司有权不时对您的身份/企业信息、发布内容、账号名称等内容进行审查,如有公司认为不真实、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本协议及朋友云、推广/销售平台规则规定或存在风险的信息,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您的前提下即自行处理。处理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信息、终止账号、屏蔽IP地址、关键字、联系方式或法律诉讼等。公司前述审查行为并不视为公司对您提交的相关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的任何承诺或担保,也不构成公司对您提交的相关信息、内容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您应当对您的相关信息、内容独立负责。
10.4朋友云提供或展示的部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达人信息、达人粉丝数量、视频播放量、推广业绩数据、商品/服务销量信息等)为朋友云通过推广/销售平台接入的数据或朋友云从其他途径依法获取的数据,因网络技术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朋友云无法保证前述数据实时同步更新;该等前述数据仅供您参考,公司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保护
11.1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朋友云服务时发布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姓名、肖像等均由您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您免费授予且保证您有权免费授予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为了向您提供服务之目的在朋友云、公司关联公司运营的平台(如有)将该等文字、图片、视频、音频进行展示、播放,并可免费用于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宣传推广。
11.2公司在朋友云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所有。公司提供朋友云服务时所依托的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更改、演绎、拆分、反解朋友云及相关服务中涉及的技术和程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可能损害前述专有权利的行为。
11.3您保证不得对任何公司网站或朋友云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不得开发与公司网站或朋友云有关的衍生商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非经公司或公司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任何由公司网站/朋友云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软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纠纷与公司无关。违反本条款的,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内容。
11.4公司为朋友云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朋友云及相关服务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全部权利。
11.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有权对外披露与您的合作关系,有权在网络页面或与合作相关的宣传素材中使用您的名称、商标、标志等信息以说明您参与合作的情况。未经公司书面授权,您不得以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等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对外开展合作,或称具有代理、代表权限,或标明为“赞助商”“合作伙伴”等商业合作关系,如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经公司书面确认后使用。
11.6除本协议第 11.5 条约定外,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私自使用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朋友云”“交个朋友”等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以下统称为“标识”)。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条款前述标识以单独或任何结合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标识的行为。由于您违反本协议使用公司上述商标、标识等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保密
12.1您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公司书面同意,您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相关法律规定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的除外,但您须同时通知公司)。
12.2如公司提出要求,您应将载有公司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公司要求归还,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12.3在本协议终止之后,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您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公司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公司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12.4您应告知并督促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合作而获知公司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有限责任及免责
13.1不可抗力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公司均不对由于电力、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政策变化、公共卫生事件、疫病、突发疾病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3.2不可抗力处理
如本协议履行期间,您与公司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十日的,任一方有权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您与公司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公司的免责事由
鉴于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公司的免责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情形:
- 大规模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 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公司不能履行本协议下义务;
- 通信运营商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 通信或运营商服务中断;
- 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
(6)其他非公司过错造成的情形。
13.4系统升级及技术更新的免责
公司根据本协议向您提供服务,在现有技术可实现的基础上维护朋友云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朋友云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朋友云性能和交易效率。该更新升级可能影响您使用的全部或部分朋友云功能,给您导致不便,您了解并确认对此予以完全理解和接受,公司对该更新升级带来的服务的中断、中止不承担任何责任。
13.5公司对您在使用朋友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可依您需求对您使用朋友云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13.6不承诺条款
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公司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您使用朋友云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您的独立判断,并由您自行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13.7形式审核
13.7.1您理解并同意,公司对您注册程序、商品/服务提交、服务招商信息发布等按照您与公司相关协议的约定、朋友云规则的规定所要求提交的信息和文件所作的审核仅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并不代表公司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确认,公司对您因朋友云展示的任何信息、文件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在发生消费者投诉、行政机关调查、诉讼等事项时,公司有权将该等信息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及/或权利主体;您亦有义务根据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交加盖上述事项所涉相关主体公章的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13.7.2您同意公司可视情况聘请第三方对您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同意将您向公司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提供给第三方,以完成对您资质等信息的审核(如需)。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针对您违反法律、本协议或朋友云规则的行为,公司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拒绝发布、删除发布内容、限制账号部分或者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措施,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您应赔偿因违约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公司有权公告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相关账号的使用。对涉嫌违反法律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将保存相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14.2因您违反法律、本协议或朋友云规则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您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您还应足额赔偿公司或公司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4.3关联处理
14.3.1如您因严重违约导致公司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朋友云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均可对与您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或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第十七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14.3.2如公司与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公司出于维护朋友云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可在收到指令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并以本协议第十七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14.4如依照法律及/或推广/销售平台规则,您作为生产者及/或销售者对您所生产、销售的商品/服务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则公司有权根据本协议、朋友云规则及用户、部分消费者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以一般公众认知标准判断您是否应当承担赔付义务;如公司判断您需承担赔付义务,则无论该等消费者是否主张权利,公司均有权直接从您缴纳的保证金(如有)及/或您的待结算款项、在支付机构开立账户中的余额等中扣除相应的款项赔付给用户或消费者,且公司不对该等先行赔付承担任何误判、错判和漏判的责任。
14.5您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公司有权自您缴纳的保证金(如有)及/或您的待结算款项、在支付机构开立账户中的余额等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赔偿金等因违约责任而产生的费用。
14.6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为独立且累积的违约责任,亦即:如果您的行为涉及本协议约定或朋友云规则规定的一项或多项违约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向您主张每一违约行为对应之违约责任,且任一项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构成您其他违约责任的豁免或抵销。
14.7本协议所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调查取证等费用。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
15.1为不断提升用户体验、适应法律要求等原因,公司可根据需要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订、废止、续签)本协议、朋友云规则及其他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下称“变更事项”)。该等文件的变更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弹窗确认、站内信、提前七日朋友云公告等合法方式通知您。
15.2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朋友云;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继续使用朋友云的,除公司另行声明或您与公司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外,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已生效的变更事项。您理解并特此确认,变更事项同时适用于发生在变更事项生效前的行为。
15.3您同意公司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公司关联公司或第三方,但须基于提前七日通知您,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协议的终止及解除
16.1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自然终止:
- 双方达成新协议替代本协议的;
- 根据协议约定的情况,您服务停止或被停止持续时间达到一百八十日的。
16.2通知解除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您或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6.3公司有权解除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公司有权随时解除与您的协议并停止向您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您不满足注册成为朋友云用户条件的;
- 您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的;
- 您连续九十日或累计一百二十日未在朋友云开展业务活动的;
- 公司依据本协议及朋友云规则内容进行争议等处置后,您拒绝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的;
- 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朋友云规则的,或者其他公司认为侵犯公司、公司关联公司或消费者权益的。
16.4您有权解除
如您主动申请终止协议,您经在朋友云持续公示停止营业公告满三十日且最后一笔服务合作协议完成九十日后,无未决争议事项的,公司审核同意后由公司停止该账号的服务功能。
16.5协议终止事项的处理
16.5.1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公司将关闭您在朋友云的账户权限,您将无法再通过该账户于朋友云进行任何形式的操作,同时公司无义务在朋友云继续展示您任何信息或对您提供任何服务。
16.5.2本协议终止或朋友云部分服务关停,不影响结算条款、保密条款、责任承担条款、声明与保证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的法律效力,以及您与公司及/或公司关联公司的服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消费者订单(如有)履约,相关权利义务您仍应继续承担并切实履行。
16.5.3本协议终止后,公司有权保留您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公司没有为您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通知及送达
17.1 公司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
- 向您注册时所提交的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及微信、QQ 等社交账号发送电子信息;
- 向您注册、使用朋友云服务时提供的联系地址寄送纸质载体信息;
- 在朋友云显著位置公告电子信息;
- 向朋友云账户的站内信或其他即时通信软件发送电子信息。
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在发送或公告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您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公司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若干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17.2对于在朋友云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仲裁机构/司法机关按第 17.1 条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仲裁/司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
17.3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通知、文件等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8.1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18.2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您与公司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协议签订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或者依级别管辖提交前述法院的上级法院提起诉讼。
18.3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行有效的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19.1如您点击或勾选表示接受或同意的按钮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访问、浏览、登录、使用或接受朋友云的账号及/或任何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的约束,本协议生效。但您理解并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您在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方能使用朋友云服务。
19.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9.3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该不合法、无效、不可强制的条款由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中,最接近该不合法、无效、不可强制的条款原意的法律法规规定,替代该条款。
19.4如您对本协议/朋友云规则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您在工作时间根据朋友云页面展示的联系方式联系朋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