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2日
本协议是由杭州尽微供应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平台”)与您(以下或称“乙方”、“商家”、 “您”)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杭州市滨江区缔结。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协议终止、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以粗体标注的条款)。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电子签名或以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甲方与乙方已达成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但您在线同意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您的入驻申请及附随提交的资料等甲方要求的文件、信息经过甲方审核通过并以邮件、系统、短信、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的方式向您发出通知时,本协议始生效并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您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或不解,请勿直接确认或签署本协议。
本协议由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甲方已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各项平台规则组成,协议附件及平台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平台规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就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某些服务项目,可能会由甲方的关联公司向您提供,您知晓并同意接受上述服务内容,即视为接受该等安排并同意当甲方的关联公司向您提供该等服务时您与其双方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亦受本协议约束。
本协议同时适用于商家和分销方,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以您的具体用户角色确定。如果您在甲方平台同时具备两种角色,则您在以不同角色从事业务经营时,应遵守该等角色相应的规定。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条相关定义及解释
1.1甲方网站/平台:是指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域名为“jinweihaowu.com”的网站、APP或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包括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互联网的url及未来开发的其他应用。
1.2甲方平台用户/用户:指所有在甲方平台注册成为甲方用户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3 商家:是指符合甲方平台使用条件,利用甲方平台的技术服务,在甲方平台上发布拟推广商品及/或服务等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为避免疑义,当分销方购买商品并利用甲方平台拟推广商品及/或服务信息时,分销方同时亦为商家。
1.4服务方:是指符合甲方平台使用条件、利用或通过甲方平台的技术服务,为甲方平台商家提供商品分销、推广或其他服务的单位、个人。服务方包括达人方、分销方及其他为商家提供服务的单位、个人。
1.5达人方:是指具备直播、视频、图文等创作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亦包括为该等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提供经纪服务并与其签署经纪协议或类似法律文件的主体。
1.6分销方:指入驻甲方平台,为甲方平台商家提供商品销售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
1.7商品:是指商家生产、销售或提供的商品、服务或其他任何合法合规的经营对象,也包含商品附件、部件、随机文件资料、赠品、礼品、奖品、试用品和相关服务等。
1.8商品信息:是指商家在甲方平台上发布的包括乙方企业 LOGO、名称、标识和乙方商品名称、图片、视频、销售价格、商品介绍、配送时限、链接(含链接跳转的页面内容)等内容在内的信息。
1.9服务需求:指商家为了推广宣传其商品而在甲方平台发布的采购推广服务或分销服务的要约,具体包括商品详情、费用信息、服务要求等,具体以届时甲方平台展示为准。
1.10 服务招商信息:指服务方为招揽商家销售其服务,在甲方平台发布的要约邀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主体信息、费用信息、商品种类、商品价格信息、库存等,具体以届时甲方平台展示为准。
1.11推广平台:指甲方平台达人方以直播或短视频的形式开展商品营销推广的直播及短视频平台或其他具有商品推广功能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快手”、“淘宝直播”等。
1.12销售平台:指消费者可以向商家购买商品的电子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京东”、“天猫”、“拼多多”、“抖店平台”等。
1.13推广服务:指包括达人方、分销方及平台内其他服务方在推广平台或销售平台以及其他推广渠道为商家或商家商品进行的任何推广、宣传服务。
1.14甲方关联公司:指甲方具有股权或协议上的控制、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关系的主体。
1.15平台规则:指甲方在甲方平台上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种规则、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与甲方服务相关的相应规则及其他细则、规范、政策、通知、公告、解读、考核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1.16法律: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适用并具有效力的各类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还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第二条甲方服务内容
2.1 甲方为商家、服务方提供甲方平台上相应的网络空间、平台技术支持、信息展示、交易撮合、数据分析、平台接入及其他服务,其中平台接入服务是指,为商家、服务方登录其推广平台账户、销售平台账户提供平台接入服务,商家、服务方可以通过在甲方平台输入其推广平台账户、销售平台账户的用户名、密码和其他必要登录信息实现查看该等账户信息、对该等账户进行操作之目的。
2.2 除2.1外,乙方同时可参与甲方网站相关活动及享受其他有偿服务。其他有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内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乙方如需使用该等有偿服务,应以乙方自身名义单独与服务方洽谈并签署协议。
2.3双方进一步确认,可以由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为商家与服务方达成的推广合作提供履约相关的对接、沟通、线下费用结算等有偿服务,并有权作为服务方的授权主体代表服务方签署法律文件、收取服务费用。商家应根据甲方平台或甲方关联公司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出具具体授权。
第三条商家入驻及业务操作规则
3.1商家注册及入驻:
商家通过商家授权人员依据甲方平台注册流程和要求完成注册并获取平台账号和密码。商家不可撤销地同意并确认,该等商家授权人员在注册时线上确认的《用户注册协议》(https://contract.jinweihaowu.com/register/用户注册协议及隐私权政策.html)及其他法律文件(如有)对商家均具有约束力。您注册完成后即可登录本平台,您如需使用平台服务,还需完成平台商家入驻流程,在您按平台入驻流程要求完成入驻后,方可使用甲方平台服务。
3.2信息发布
甲方为商家开通服务后,商家可利用甲方平台用户名及自设密码登录甲方平台,根据甲方平台相关规则及流程上传、发布商品信息、与服务方达成交易,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有偿服务等。
商家亦可委托平台进行达人的筛选、匹配,促成服务方为商家提供推广服务,从而更好的提高商家的商品销售规模。该等委托需商家通过其店铺所在销售平台的店铺账号向甲方进行授权。该等授权完成后,商家可主动发布服务需求。商家在此确认,甲方可在商家服务需求范围内自主配置达人方的服务费标准及其他操作,甲方通过该等被授权的操作形成的服务需求内容,作为商家发布的服务需求之组成部分。
3.3支付服务
(1)在线支付。商家如需在甲方平台开展的经营活动中使用在线支付功能的,可能需要与甲方接入平台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签署相应协议。
(2)商家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与商家签署的本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的约定、甲方平台规则的规定,为收取商家应向甲方、服务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罚金、赔偿金等)的目的限制商家自主提现功能,同时,商家授权支付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易宝支付有限公司、银行)在该等情形下根据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指示将商家的待结算款项或商家相应账户余额直接止付以备支付或直接扣划约定或规定的服务费、罚金、赔偿金给相应服务方、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
(3)商家同意并授权甲方将商家在甲方平台留存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件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第三方支付账户信息、以及支付机构要求的校验信息,提供给支付服务机构,以完成支付账户的开立和结算。
(4)商家授权甲方根据平台结算业务需要,代商家向支付机构选择所需的具体支付、结算服务,由支付机构按照甲方确定的分账、结算等规则为商家提供服务。
(5)商家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
①商家将通过平台接入的支付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资金充值、支付,用于商家在平台上的相关费用结算和支付;
②商家将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服务支付或收取通过甲方平台结算的资金;
③就商家在平台上与服务方达成的交易,授权甲方为结算之目的,读取商家通过甲方平台的接入服务接入其在推广平台账户、销售平台账户后获取的账户信息以及在平台的交易信息,并授权甲方根据前述结算规则,进行相关费用的计算;
④甲方将根据前述第(2)的结算结果向易宝支付发出结算指令,和/或将商家的充值/支付/结算指令如实传递给易宝支付,实现相关款项的支付。
3.4商家与服务方的缔约
(1)商家可以通过甲方平台与达人方、分销方等在内的服务方达成合作,商家可以委托达人方在推广平台推广商家的商品,并按照甲方平台与推广平台的规则及流程与达人方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也可以委托分销方提供商品销售服务,并按照商家与分销方的约定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
(2)商家确认,商家通过甲方平台设置相应服务的各项服务参数并发布服务需求的行为,是商家向相应服务方发出的要约,服务方通过甲方平台领取商家发布的服务需求,双方之间即就该等服务合作按照商家发布的内容和参数形成有法律效力的服务合作协议,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服务方发布服务招商信息的行为,是服务方对商家作出的要约邀请,响应相关服务方的服务招商信息、进行报名操作是商家向服务方发出的要约,双方通过甲方平台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并确认合作的,就形成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同时商家认可,前述服务合作协议达成后,在双方通过系统确认的日期内或任一方设定的期限内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约定服务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的,守约一方有权无责终止该次合作,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商家在前述操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服务相关书面协议,构成双方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双方应当遵守。
第四条服务费用
4.1平台服务费
甲方向您提供本平台服务,有权收取相应的技术服务费。商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或平台公示的及后续更新的收费标准或补充协议(如有)中确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服务费条款及规则进行变更,届时甲方将变更后的内容发送商家确认,变更后的内容自商家确认同意后生效。商家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通知相关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银行、推广/销售平台等)自商家待结算资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费,结算数据以甲方平台或推广/销售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4.2平台内服务方的服务费
商家确认使用甲方平台用户提供的相关服务即视为商家同意按照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等要求委托平台上的服务方提供服务,服务方为乙方提供服务后,商家应按照《服务费用结算条款》的约定及/或平台公示结算规则规定(如有冲突的,以后发布内容为准)向服务方支付服务费。
4.3其他费用
商家使用本平台其他服务的,应按平台规则、补充协议(若有)或与服务方的约定支付费用。
4.4结算
双方按《服务费结算条款》及甲方平台发布的结算规则进行结算。
第五条乙方声明、保证及限制
5.1保证在甲方平台提交的注册或认证、商品等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保证上述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平台上予以更新。对获得的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的甲方平台用户名妥善保管,不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5.2保证有权利订立本协议,其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委托的服务商、受托人、受雇人、乙方在甲方平台设置的人员、本协议约定的联系人及其他乙方委派的履行本协议的人员)已获得充分授权,并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3保证在使用甲方平台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商家行为规范》、《达人直播服务商家承诺书》及其他平台规则,不扰乱甲方平台、推广平台的正常秩序,不在甲方平台从事任何与约定交易、服务无关的行为。
5.4保证不隐瞒任何可能对甲方平台产生风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出现设计缺陷、质量瑕疵、权利纠纷、重大违约等。若乙方发生此类影响甲方平台商誉、正常经营、安全的事项而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侵权责任。
5.5按照本协议、平台规则约定及法律、法规之规定使用本平台及服务方的服务,按约定支付服务费。
5.6乙方应当对使用甲方平台之各项服务的行为负责,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使用未经甲方授权或许可的任何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甲方平台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2)利用或针对本服务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
(b)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
(c)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公司产品系统、网络弱点或其他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d)企图干涉、破坏甲方平台、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e)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f)对甲方平台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g)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本平台的相关规则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甲方有理由认为任何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可独立进行判断并处理,且在任何时候有权在进行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责任。
5.7乙方了解并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使用本平台各功能的权限进行管理、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已开通权限、开通其他功能的使用权限等。
5.8乙方了解并同意,就其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甲方有权决定服务方所提供和展示的信息范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储存、编辑、公布、出租、出售、以其他方式披露或使用任何服务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5.9乙方同意接收来自甲方及其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第六条 数据和信息的使用与共享
6.1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时发布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姓名、肖像等均由您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您授权且保证您有权授权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了向您提供服务之目的在甲方平台、甲方关联公司运营的平台将该等文字、图片、视频、音频进行展示、播放,并可免费用于大陆地区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宣传推广。
6.2信息及订单共享
乙方同意并认可,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及/或甲方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乙方在平台内提供的联系方式向乙方推荐相关商品/服务。
乙方同意并认可,双方合作期间,为便于为乙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甲方可以将乙方通过甲方平台提供的平台接入服务而自销售平台、推广平台获取的商品订单信息等数据(以不包含消费者个人信息为前提)共享至就该等商品与乙方进行交易的服务方,以便于双方进行账务核对;此外,如乙方同时系在甲方关联公司平台(如有)上经认证的主体,为便于乙方管理其商品、订单等信息,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将该等信息共享至甲方关联公司平台乙方认证账户内。
6.3数据的使用及限制
6.3.1对于乙方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甲方尊重并依法保护乙方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在此前提下,甲方收集、记录的乙方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及其他甲方平台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非乙方经营性数据的相关权利归属于甲方,且是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为便于您更好使用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数据服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对乙方在甲方平台上的相关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分析并将乙方在甲方平台上留存的相关信息(包括乙方在甲方平台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信息,也包括乙方通过甲方平台的平台接入服务而从乙方在销售平台、推广平台账户内获取的信息)及相关加工、处理、分析结果向用户进行展示和进行商业化应用,以及用于对包括乙方在内的甲方用户进行个性化推荐服务。乙方的前述授权是免费的且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的中止、终止、失效而中止、终止或失效。但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对外使用分析结果时,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披露可识别为乙方的信息。
6.3.2为提高甲方平台的交易效率,甲方可在平台内展示乙方留存在甲方平台的信息(包括乙方在甲方平台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信息,也包括乙方通过甲方平台的平台接入服务而从乙方在销售平台、推广平台账户内获取的信息),亦可将上述信息作宣传推广使用。
6.3.3乙方保证不将从甲方平台获取的乙方非经营性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同时保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获取、使用、传播甲方平台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用户信息、支付信息、甲方其他用户展示于甲方平台的信息等。同时,乙方也保证遵守推广平台、销售平台有关其数据使用的各项规定。
6.3.4乙方保证按照《保密与信息安全及数据使用承诺函》承诺履约。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 甲方在甲方平台及相关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提供服务时所依托的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您不得更改、演绎、拆分、反解甲方平台及相关服务中涉及的技术和程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可能损害前述专有权利的行为。
7.2 甲方为本平台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本平台及相关服务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全部权利。
7.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的关联公司有权对外披露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有权在网络页面或与合作相关的宣传素材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商标、标志等信息以说明您参与合作的情况。未经公司书面授权,您不得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对外开展合作,或称具有代理、代表权限,或标明为“赞助商”“合作伙伴”等商业合作关系。如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时,需经公司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7.4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尽微好物”等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以下统称为“标识”)。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条款前述标识以单独或任何结合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标识的行为。由于您违反本协议使用公司上述商标、标识等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八条有限责任及免责
8.1不可抗力。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电力、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政策变化、公共卫生事件、疫病、突发疾病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8.2不可抗力处理。如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十日的,任一方有权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双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8.3甲方的免责事由。鉴于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所具有的特殊性质,甲方的免责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情形:(1)大规模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甲方不能履行本服务协议下义务;(3)通信运营商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4)通信或运营商服务中断;(5)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6)其他非甲方过错造成的情形。
8.4系统升级及技术更新。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在现有技术可实现的基础上维护甲方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交易效率。该更新升级可能影响乙方使用的全部或部分平台功能,给乙方导致不便,乙方对此予以完全理解和接受,甲方对该更新升级带来的服务的中断、中止不承担任何责任。
8.5甲方对乙方在使用甲方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可依乙方需求对其使用甲方平台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8.6不承诺条款。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甲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乙方使用甲方平台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乙方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8.7法律地位声明。甲方为向乙方及甲方其他用户进行网上交易活动提供交易平台的平台服务提供商,并非乙方与通过甲方平台销售乙方商品或接受乙方推广委托的服务方之间交易行为的参与方,甲方不对乙方及参与交易的甲方其他用户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承诺,发布的信息及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因乙方与参与交易的甲方其他用户之间的交易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起诉、举报及税赋等,均由参与交易的双方解决,与甲方及/或甲方平台无关。但乙方怠于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介入乙方与甲方其他用户间的争议,依据一般人的认知程度对该争议进行判断和处置,乙方应当予以执行,同时甲方也有权根据其他交易参与方的授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行为,甲方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拒绝发布、删除发布内容、限制账号部分或者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措施。甲方有权公告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相关账号的使用。对涉嫌违反法律、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9.2 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乙方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乙方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乙方还应足额赔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9.3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费、执行费调查取证等费用。
9.4关联处理
9.4.1如乙方因严重违约导致甲方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均可对与乙方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或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第十五条约定的方式通知乙方。
9.4.2如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其他协议及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与乙方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甲方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可在收到指令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并以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通知乙方。
9.5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为独立且累积的违约责任,亦即:如果乙方行为涉及本协议约定或平台规则的一项或多项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主张每一违约行为对应之违约责任,且任一项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构成乙方其他违约责任的豁免或抵销。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
10.1 为不断提升消费者及商家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原因,甲方可根据需要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订、废止、续签)本协议。本协议的修订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弹窗确认、平台公告方式等合法方式通知乙方。对本协议的修订一经乙方同意即构成对协议方权利义务的补充,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乙方不同意相关变更,请拒绝同意修订内容。如乙方在相关变更生效后仍登录或继续使用甲方服务将表示乙方接受修订后的协议,除另行声明或签署协议外,甲方受修订后的本协议的约束。
10.2 乙方同意并认可,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平台运营情况,对甲方平台规则予以调整,并提前七天(以下简称“公示期”)在甲方网站公示,如乙方不接受变更,须在相关变更公示七天内选择解约。如乙方在相关调整生效后,仍登录或继续使用甲方服务的,视为乙方接受调整后的平台规则。
10.3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甲方相关关联公司或其他方,但须基于提前7日通知乙方,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
11.1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自然终止:
11.1.1双方签署新协议替代本协议的;
11.1.2乙方服务停止或被停止持续时间达到六个月的。
11.2商家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甲方平台规则的,或者其他甲方认为侵犯甲方、甲方关联公司或消费者权益的,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乙方的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1.3协议终止后后续事项的处理
11.3.1本协议终止或本平台部分服务关停,不影响结算条款、保密条款、责任承担条款、声明与保证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的法律效力,以及乙方与服务方的服务订单及其项下消费者订单(如有)履约,相关权利义务乙方仍应继续承担并切实履行。
11.3.2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甲方没有为乙方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乙方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的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通知及送达
12.1甲方向乙方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平台公告,向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乙方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乙方的社交账号发送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甲方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乙方务必及时关注。
12.2对于在甲方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按第12.1条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乙方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12.3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协议签署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或者依级别管辖提交前述法院的上级法院提起诉讼。
13.2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4.1本协议自乙方在线同意本协议时生效,自新版协议替代本协议或达到按本协议约定终止情形时终止。
14.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4.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