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商家侧-平台服务协议

首次发布日期:2021年5月22日

更新日期:2021年7月5日

本协议是由杭州尽微供应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平台”)您(以下或称“乙方”、“商家” “您”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杭州市滨江区缔结。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协议终止、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以粗体标注的条款)。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电子签名或以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甲方与乙方已达成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但您在线同意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您的入驻申请及附随提交的资料等甲方要求的文件、信息经过甲方审核通过并以邮件、系统、短信、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的方式向您发出通知时,本协议始生效并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您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或不解,请勿直接确认或签署本协议。

本协议由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甲方已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各项平台规则组成,协议附件及平台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平台规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就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某些服务项目,可能会由甲方的关联公司向您提供,您知晓并同意接受上述服务内容,即视为接受该等安排并同意当甲方的关联公司向您提供该等服务时您与其双方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亦受本协议约束。

本协议同时适用于商家和分销方,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以您的具体用户角色确定。如果您在甲方平台同时具备两种角色,则您在以不同角色从事业务经营时,应遵守该等角色相应的规定。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条 相关定义及解释

1.1甲方网站/平台是指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域名为“​jinweihaowu.com​”的网站、APP或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包括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互联网的url及未来开发的其他应用。

1.2甲方平台用户/用户指所有在甲方平台注册成为甲方用户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3 商家:是指符合甲方平台使用条件,利用甲方平台的技术服务,在甲方平台上发布拟推广商品及/或服务等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为避免疑义,当分销方购买商品并利用甲方平台拟推广商品及/或服务信息时,分销方同时亦为商家。

1.4服务方:是指符合甲方平台使用条件、利用或通过甲方平台的技术服务,为甲方平台商家提供商品分销、推广或其他服务的单位、个人。服务方包括达人方、分销方及其他为商家提供服务的单位、个人。

1.5达人方:是指具备直播、视频、图文等创作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亦包括为该等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提供经纪服务并与其签署经纪协议或类似法律文件的主体。

1.6分销方:指入驻甲方平台,为甲方平台商家提供商品销售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

1.7商品:是指商家生产、销售或提供的商品、服务或其他任何合法合规的经营对象,也包含商品附件、部件、随机文件资料、赠品、礼品、奖品、试用品和相关服务等。

1.8商品信息是指商家在甲方平台上发布的包括乙方企业 LOGO、名称、标识和乙方商品名称、图片、视频、销售价格、商品介绍、配送时限、链接(含链接跳转的页面内容)等内容在内的信息。

1.9服务需求:指商家为了推广宣传其商品而在甲方平台发布的采购推广服务或分销服务的要约,具体包括商品详情、费用信息、服务要求等,具体以届时甲方平台展示为准。

1.10 服务招商信息:指服务方为招揽商家销售其服务,在甲方平台发布的要约邀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主体信息、费用信息、商品种类、商品价格信息、库存等,具体以届时甲方平台展示为准。

1.11推广平台:指甲方平台达人方以直播或短视频的形式开展商品营销推广的直播及短视频平台或其他具有商品推广功能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快手”、“淘宝直播”等。

1.12销售平台:指消费者可以向商家购买商品的电子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京东”、“天猫”、“拼多多”、“抖店平台”等。

1.13推广服务:指包括达人方、分销方及平台内其他服务方在推广平台或销售平台以及其他推广渠道为商家或商家商品进行的任何推广、宣传服务。

1.14甲方关联公司:指甲方具有股权或协议上的控制、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关系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杭州尽微星雅管理有限公司等。

1.15平台规则:指甲方在甲方平台上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种规则、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与甲方服务相关的相应规则及其他细则、规范、政策、通知、公告、解读、考核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1.16法律:是指在中国大陆适用并具有效力的各类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还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1.17中国大陆:仅为本协议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

第二条 甲方服务内容

2.1 甲方为商家、服务方提供甲方平台上相应的网络空间、平台技术支持、信息展示、交易撮合、数据分析、平台接入及其他服务,其中平台接入服务是指,为商家、服务方登录其推广平台账户、销售平台账户提供平台接入服务,商家、服务方可以通过在甲方平台输入其推广平台账户、销售平台账户的用户名、密码和其他必要登录信息实现查看该等账户信息、对该等账户进行操作之目的。

2.2 除 2.1 外,乙方同时可参与甲方网站相关活动及享受其他有偿服务。其他有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内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乙方如需使用该等有偿服务,应以乙方自身名义单独与服务方洽谈并签署协议。

2.3双方进一步确认,可以由甲方关联公司杭州尽微星雅管理有限公司(甲方有权根据平台运营需要对该服务主体进行变更或取消)为乙方与达人方达成的推广合作提供履约相关的对接、沟通、线下费用结算等有偿服务,并有权作为服务方的授权主体代表服务方签署法律文件、收取服务费用。达人方应根据甲方平台或甲方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杭州尽微星雅管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出具具体授权。

第三条 商家入驻及业务操作规则

3.1商家注册及入驻

(1)商家通过商家授权人员依据甲方平台注册流程和要求完成注册并获取平台账号和密码。商家不可撤销地同意并确认,该等商家授权人员在注册时线上确认的《用户注册协议》 (jinweihaowu.com/supplier-agreement )及其他法律文件(如有)对商家均具有约束力。您注册完成后即可登录本平台,您如需使用平台服务,还需完成平台商家入驻流程,在您按平台入驻流程要求完成入驻后,方可使用甲方平台服务。

(2)甲方为商家开通服务后,商家可利用甲方平台用户名及自设密码登录甲方平台

,根据甲方平台相关规则及流程上传、发布商品信息,与用户交流达成交易,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有偿服务等。

3.2 商家与服务方的缔约

(1)商家可以通过甲方平台与达人方、分销方等在内的服务方达成合作,商家可以委托达人方在推广平台推广商家的商品,并按照甲方平台与推广平台的规则及流程与达人方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也可以委托分销方提供商品销售服务,并按照商家与分销方的约定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

(2)商家确认,商家通过甲方平台设置相应服务的各项服务参数并发布服务需求的行为,是商家向相应服务方发出的要约,服务方通过甲方平台一经领取商家发布的服务需求,双方之间即就该等服务合作按照商家发布的内容和参数形成有法律效力的服务合作协议,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服务方发布服务招商信息的行为,是服务方对商家作出的要约邀请,响应相关服务方的服务招商信息、进行报名操作是商家向服务方发出的要约,双方通过甲方平台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并确认合作的,就形成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同时商家认可,前述服务合作协议达成后,在双方通过系统确认的日期内或任一方设定的期限内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约定服务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的,守约一方有权无责终止该次合作,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商家在前述操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服务相关书面协议,构成双方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双方应当遵守。

第四条 服务费用

4.1平台服务费

甲方向您提供本平台服务,有权收取相应的技术服务费。商家同意按平台公示的及后续更新的收费标准或补充协议(如有)中确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服务费条款及规则进行变更,届时甲方将变更后的内容发送商家确认,变更后的内容自商家确认同意后生效。商家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通知相关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银行、推广/销售平台等)自商家待结算资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费结算数据以甲方平台或推广/销售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4.2平台内服务方的服务费

商家确认使用甲方平台用户提供的相关服务即视为商家同意按照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等要求委托平台上的服务方提供服务,服务方为乙方提供服务后,商家应按照《服务费用结算条款》的约定及/或平台公示结算规则规定(如有冲突的,以后发布内容为准)向服务方支付服务费。

4.3其他费用

商家使用本平台其他服务的,应按平台规则、补充协议(若有)或与服务方的约定支付费用。

4.4结算

双方按《服务费结算条款》及甲方平台发布的结算规则进行结算

条 乙方声明、保证及限制

5.1保证在甲方平台提交的注册或认证、商品等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保证上述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平台上予以更新。对获得的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的甲方平台用户名妥善保管,不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5.2保证有权利订立本协议,其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委托的服务商、受托人、受雇人、乙方在甲方平台设置的人员、本协议约定的联系人及其他乙方委派的履行本协议的人员)已获得充分授权,并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3保证在使用甲方平台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商家行为规范》、《达人直播服务商家承诺书》及其他平台规则,不扰乱甲方平台、推广平台的正常秩序,不在甲方平台从事任何与约定交易、服务无关的行为。

5.4保证不隐瞒任何可能对甲方平台产生风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出现设计缺陷、质量瑕疵、权利纠纷、重大违约等。若乙方发生此类影响甲方平台商誉、正常经营、安全的事项而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侵权责任。

5.5按照本协议、平台规则约定及法律、法规之规定使用本平台及服务方的服务,按约定支付服务费。

5.6乙方应当对使用甲方平台之各项服务的行为负责,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使用未经甲方授权或许可的任何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甲方平台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2)利用或针对本服务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

(b)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

(c)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公司产品系统、网络弱点或其他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d)企图干涉、破坏甲方平台、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e)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f)对甲方平台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g)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本平台的相关规则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甲方有理由认为任何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可独立进行判断并处理,且在任何时候有权在进行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责任。

5.7乙方了解并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使用本平台各功能的权限进行管理、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已开通权限、开通其他功能的使用权限等。

5.8乙方了解并同意,就其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甲方有权决定服务方所提供和展示的信息范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储存、编辑、公布、出租、出售、以其他方式披露或使用任何服务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5.9乙方同意接收来自甲方及其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第六条 数据信息的使用与共享